(一)房地产交易种类
房地产交易
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三种形式。在房地产交易中国家规定了基本的制度,即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房地产申报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制度。
房地产转让
房地产转让主要有五种形式:房地产买卖,房地产交换,房地产赠与,房地产抵债,以房地产价出资或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法人使得房地产权利发生的转移。最后是因企业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发生的转移。
房地产抵押
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作为担保物向债权人(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按揭属于房地产抵押的一种形式,一般指用所购房屋作为担保贷款购房的行为。
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有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二)有关房地产转让的知识
房地产赠与
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他人的法律行为。
房地产交换
是指当事人将各自拥有的房地产互相转移给对方的法律行为
房地产交换是有差价的,应当按差价部分按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三)有关房地产抵押的知识
现房抵押
是指抵押人以自由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抵押
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购房抵押贷款
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以后,由金融机构代其支付剩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该金融机构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房地产抵押效力
房地产抵押效力是指房地产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
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以后,有贷款金融机构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抵押权人
是指结束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抵押人
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房地产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