纣王是明代神魔小说《封神演义》中的人物,本名殷受,别名寿王,是商朝末代君主商王帝乙的小儿子,排行老三,原配妻子为姜王后,儿子为殷郊、殷洪和武庚。他是一个残暴无道、荒淫无度的暴君,沉迷于酒色之中,是历史上的著名昏君。根据不同的记载和文献,纣王被描述的十大恶行如下:

·一、不该搭建虿盆,导致文武百官遭受劫难;
·二、不该修建鹿台,白白浪费了百姓的钱财;
·三、不该砸开百姓的骨头进行验看;
·四、不该剖开百姓的肚子,剥开女人的肚皮进行验看;
·五、不该挖去洋人的双眼;
·六、不该割下比干的心脏和肺,将其烧死;
·七、不该将梅伯用炮烙柱烧死;

·八、不该将黄贵妃摔死在楼前;
·九、不该将武庚赶出宫外;
·十、不该逼迫黄家反出五关。
此外,在《尚书》中,周武王还列举了纣王的六条罪状,包括酗酒、不用贵戚旧臣、听信妇人之言、不祭祀上帝等。这些罪状反映了纣王在位时的政治和道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