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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约什么意思?关于解约的那点事儿

100人浏览   2024-08-11 14:46:14


中国农历的节气最是神奇,春分过后,玄鸟至、惊雷现!HM品牌因“停用新疆棉花”的声明引爆全网振聋发聩的声讨,瞬间成为西方“荒谬”政治的代言人!一个原本不为中国消费者熟知的行业国际会员组织——BCI(瑞士良好棉花发展协会)也浮出水面。目前已经有超过50位国内代言人向该组织中的企业发出解约声明。鉴于“停用新疆棉花”的原因在于美国基于棉花定价权受到威胁而采取的对我国棉花主产区产品的制裁行为,声明内容和制裁本身都是中国政府和人民不能接受的。如果明星代言合同中约定有“爱国条款”,则可以据此依法解除合同;一旦对簿法庭,只要适用的是中国法,大概率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过程中,也不排除合同双方就解约程序、违约责任、违约金等相关事宜协商解决。

解约即合同解除,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其中,合意解除顾名思义需要经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这里的协商一致包括双方对于解约方或者违约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达成一致;而法定解除一般需要符合法律的明确规定。

关于合同解除,新颁布实施的《民法典》也是操碎了心。根据民法典563条的规定,根本违约的法定条件即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情形。除了实体内容之外,民法典甚至在解约程序上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第56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这一规定就依法解除合同的程序、解除通知应当载明的内容、通知送达的法律效力以及合同解除的异议处理等问题均给予明确的规定,有助于引导合同当事人在解除合同时有规可循,减少因解决程序不当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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