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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是什么意思?

230人浏览   2024-03-11 17:47:46

什么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是什么意思?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分类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至少各一名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因而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我们耳熟能详的黑石集团、红杉资本都是合伙制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至少两名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三、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至少各一名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如下:

1、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必须可估值

2、有限合伙人不能参与企业的一切管理、决策;一旦参与,立即变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人承担信托义务(把你的利益看得比我的利益还重什么的~)

说白了,就是普通合伙人更容易的要到了钱,有限合伙人降低了风险,只是一种投资。相当于有限合伙人将财产托管于普通合伙人。

四、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最后,还有一种降低风险的形式。根据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除了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外,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其合伙人也可能承担有限责任。

第55条规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门服务机构。比如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作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通常情况下,仍按照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如果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有责任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法。

设立这一新经营模式的原因在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虽采用合伙的模式,但各合伙人之间往往各自开展业务,彼此之间相对比较独立,采用特殊普通合伙模式后,可以保护无责的合伙人的利益,保证经营的稳定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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