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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病退优于退职,二者待遇差距有多大?

809人浏览   2024-04-05 13:33:39

对于普通人来说,社保缴纳足够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办理退休手续,开始享受养老金等退休待遇。目前的标准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但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来说,如果在缴费年限与年龄上不满足正常退休的条件,可根据情况办理病退或者退职。

适用条件

病退的条件相较退职来说更加严格,根据规定,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病退:

1、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2、社保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如果不同时符合上述1、2项条件,则只能选择退职。

待遇差异

1、病退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职工和干部退休金的计算方式是一致的,均按照工龄、职称、工资来确定,如35年工龄的可以领取退休前工资的90%,30年工龄的为85%,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1992年开始全国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初步采用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的方法确定养老金,但公式与现在有较大区别:

养老金=退休前一年社平工资的20%+个人账户缴费总额/120+过渡性养老金+综合性补贴。

从以上公式可以看出,不论工龄是多少年,基础养老金均为社平工资的20%。为了体现工龄上的差异性,还规定“每提前一年退休扣除2%的基础账户养老金,最多扣减不超过20%”。

男性与女干部最多可提前10年病退,基础养老金最多扣减20%;女工人最多可提前5年病退,最多扣减10%。

一直到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后,形成了我们现在使用的养老金计算公式:

可以看出,不同于原公式,新计算公式中已经体现了工龄/缴费年限的影响,病退人员缴费年限少,计算出的基础养老金也少。因此没有必要针对病退人员再刻意扣减2%,此后多地相继发文取消了2%的扣减规定,但仍有部分地区继续沿用此规定。

整体上看来,目前病退后可以享受与正常退休相同的退休待遇,适用相同的养老金计算方式。

2、退职

退职后则不能领取养老金,而是退职生活费。

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以前,依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退职人员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40%发给退职生活费。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我国不少区域按照人薪发〔1994〕3号文件规定将退职人员的退职生活补助费提高至50%。

后续的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则规定退职生活费标准取决于社保缴纳年限与缴纳基数,具体按省级政府规定执行。

以辽宁为例,退职生活费由基础生活费、缴费生活费和过渡性调节金构成。 具体计算办法是:

基础生活费 =(参保人员退职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0.8%。

缴费生活费=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0.6%。

过渡性调节金以80元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职的按规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职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由此可见,相比正常退休,通常退职人员的缴费年限更短;即使相对于相同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的正常退休人员养老金,退职生活费通常只有其60%左右。

总结

病退是指企业职工因病不能继续工作可提前5年办理退休手续,是退休的一种特殊情形,病退后国家统一发给养老金;而退职并不属于退休,退职后领取的是退职生活费。

而退职虽然也是退休的一种形式,但退职后不能领取养老金,而是退职生活费。退职生活费的标准,由省级政府自行确定。

相对于相同缴费基数与缴费年限的正常退休人员养老金,病退养老金数额上并没有折扣,考虑到提前数年领取,病退甚至更加划算;而退职生活费一般只有相同条件正常退休养老金的60%左右。不难看出,待遇上病退明显优于退职。

如果社保缴纳年数与年龄不满足病退条件,但相差不大的,如社保差一年满15年,或者女性差数月满45周岁,可以考虑等补足条件后再申请病退。毕竟如果申请了退职,即使后续再满足了病退条件,也无法再转为病退或者正常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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