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了缓刑,还是在服刑的过程中申请获得了假释,这时对于犯罪分子来讲都是有一个考验期的。那么,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是多少天?
法妞网友咨询:
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是多少天?
律师解答:
1、假释,实质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地提前释放,是有考验期。根据刑法规定,假释考验期时间的长短具体如下规定:
(1)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2)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
(3)假释考验期从假释宣告之日起计算。所谓假释宣告之日,是指法院作出假释裁定之日,从改日起计算假释考验期。
2、同时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如果假释的犯罪分子违反以上规定的,轻则撤销假释,重新收监,若犯新罪的,不但重新收监,还要将原来没有执行的刑罚与对新罪所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确定新刑期。
律师补充:
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将原来没有执行的刑罚与对新罪所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重新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如果犯罪分子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但还没有构成新的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向原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送到原来执行的监狱收监。如果没有发生上述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由公安机关向犯罪分子和当地群众、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公开宣告假释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