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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款征收利息税,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目前低迷的消费现状

814人浏览   2024-03-21 20:55:15

首先,个人观点,对存款征收利息税以刺激消费,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社会消费,应以自愿为基础,再辅之以国家法律强制的、行政约束和干预的以及市场规则调控的等多盘统筹的方式,引导并促进社会理性消费、计划消费、节约消费、绿色消费,环保消费,才是符合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消费模式,盲目地刺激消费,不仅实现不了目标,还可能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

其次,就单纯刺激消费的方式来说,对存款征收利息税的方式,不如直接降低存款利率,尤其降低中长期(三至五年,下同)存款利率刺激消费的方式来的更直观,来的力度更大,来的效果更显著。对存款征收利息税,这种不直观的方式,实施的环节较繁杂,实施后的效果也难估测。

而且,即便单纯以对存款征收利息税的方式来刺激消费,以五十万存款为征税起征点,起点太低。首先,以中国目前的医疗费用水平和社会保障体系,一个重疾,就会让一个拥有五十万存款甚至一百万、两百万存款的家庭一夜至贫;其次,以中国目前的房价水平,在一个四、五线城市购置一套80、90平米的商品房,购房成本就会超出五十万,更不要说在一、二线城市购房了,两、三百万的购房成本是稀松平常了;还有教育成本,养老成本,这些都是普通老百姓日常最基本的需求支出,但在中国目前的消费成本下,却成为了普通老百姓奔波劳碌一辈子也难以承担得起的费用开支。中国普通老百姓之所以存款,是因为没有安全感,中国目前社会还没有形成一个强大的完善的社会公共保障体系,还不能为普通老百姓日常所需提供更多更安全的社会保障。疫情三年,更加让中国的普通老百姓意识到,没有存款做后盾,一个普通家庭难以支撑封控一个月的日常开支。

单纯地对五十万及以上存款开征利息税,不仅不能刺激普通老百姓更多的消费,反而平添普通老百姓对日常保障的不安。

所以,目前中国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刺激消费,而是如何为普通老百姓的日常需求提供更多安全保障;日常所需有了保障,普通老百姓有了安全感,才会有多元化的消费意愿。

分析中国目前的国民收入状况,可以考虑对高额“存款”尤其高额的中长期“存款”在降低存款利率的基础上开征税费,而不是对“存款利息”开征税费,是对“存款”开征税费,对高额的长期闲置的“存款”开征税费。此项税费开征的主要目的,不是刺激消费,而是在扩大财政预算收入的基础上均衡社会贫富差距,对高收入者、高财产者加大征税力度。同时,国家财政预算支出,也应更多的倾斜社会公共保障体系,安排较大比例的投入,为中国建成一个强大、完善的社会公共保障体系提供强力支持!

一个完善、强大的社会公共保障体系,才是普通老百姓安全感的港湾,才是普通老百姓敢于消费的后盾,才是社会持续、健康消费模式运行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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