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发生劳动争议后,许多劳动者因为不了解维权途径,或者认为维权成本高、程序繁琐,最后只能放弃维权,本文主要讲解劳动争议的类型、纠纷处理途径以及维权成本等,让劳动者更全面地了解劳动争议。
一、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一)协商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投诉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三)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四)申请劳动仲裁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提起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如何收取?
(一)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二)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每件缴纳10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方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四、申请仲裁有没有时间限制
有,原则上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要尽快处理,以免仲裁时效经过而产生败诉后果。
五、劳动者应该去哪里申请仲裁?
可以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